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使公眾便捷、準確地獲取嘉興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制訂本指南。
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承辦機構為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地址:嘉興市行政中心3號樓,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工作日),咨詢聯系方式:0573-82521263、82521262。
依申請公開互聯網平臺網址:http://www.4520056.buzz/jact/front/front_main?sysid=87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市政府辦公室依法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領導及分工情況;
2.市政府工作機構及主要職能;
3.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等;
4.規劃計劃。主要包括:市政府工作報告,嘉興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5.嘉興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6.嘉興市級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7.市政府應急管理;
8.人事信息;
9.重點領域信息。主要包括:公益事業、重點項目、公共資源配置、社會救助、財稅體制改革等;
10.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體信息可參見《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的方式
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網上公開的形式,通過嘉興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浙江政務服務網向社會公開。其他輔助公開形式包括:《嘉興市人民政府公報》、召開新聞發布會以及嘉興發布、報刊、廣播、電視等。同時,在嘉興市檔案館、嘉興市圖書館、
嘉興市檔案館、嘉興市圖書館、嘉興市政務服務和數據資源管理辦公室專門設立了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
1.嘉興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嘉興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4520056.buzz/)開設“政務公開”等欄目,公眾可通過信息公開目錄查找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2.浙江政務服務網
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jx.zjzwfw.gov.cn/)開設“陽光政務”等欄目,公眾可查詢行政權力清單、部門責任清單、企業投資負面清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等重點公開信息。
3.《嘉興市人民政府公報》
《嘉興市人民政府公報》實行免費贈閱,我市已免費發放至各級行政機關、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行政服務中心、社區服務場所和居(村)民委員會等;公眾也可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點擊“嘉興政報”(網址http://www.4520056.buzz/col/col1535565/index.html)查閱《嘉興市人民政府公報》電子版。
4.嘉興發布
“嘉興發布”可在嘉興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4520056.buzz/col/col1535565/index.html)“政務公開”欄目(網頁)掃碼下載。
(三)公開的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包括需要進行匯總、分析、加工或進行其他處理的信息。
(一)申請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獲取政府信息的,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至市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受理點現場提出書面申請。
受理點設在市行政中心3號樓辦文辦事窗口。
受理時間:工作時間
聯系電話:0573-82521263
傳真號碼:0573-82521262
郵政編碼:314050
2.信函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向市政府辦公室提出申請,同時應在信封左下角或傳真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寄至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或嘉興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地址:嘉興市廣場路1號
聯系電話:0573-82521263
傳真號碼:0573-82521262
郵政編碼:314050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登陸嘉興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4520056.buzz/)直接在網上提出申請。
聯系電話:0573-82521263。
4.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通過現場和信函、傳真提出申請的,應書面填寫《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書面《申請表》可從本指南附件自行復制或從嘉興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4520056.buzz/)“依申請公開-書面申請”欄目下載打印。
申請人通過網上提出申請的,必須按照提示在線填寫《申請表》并提交申請。申請提交成功后,可憑借系統反饋的編號和密碼在嘉興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查詢受理情況。
申請人在填寫書面《申請表》或網上電子《申請表》時,應按規定認真填寫,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包括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二)受理機構
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作為受理機構正式受理向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根據《條例》第十條等有關規定,向市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可由市政府辦公室依法予以公開。
具體的承辦機構為嘉興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
(三)受理程序
本機關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及書面答復(告知):
1.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將及時登記辦理,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的期限內。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將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4.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5.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6.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7.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8.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9.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0.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11.向申請人提供的信息,應當是已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除上述規定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外,需要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可以不予提供。
12.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將告知獲取的途徑。
13.本機關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已移交國家檔案館和檔案工作機構的,依照有關檔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尚未移交的,其公開依照《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四)收費標準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
(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三、監督和救濟
(一)依據國家、省、市有關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要求,我市已將市級部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制度)納入年度市級機關部門(單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評價(辦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有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組織開展全市政府信息公開評議工作。
(二)市政府辦公室受理對嘉興市政府工作部門及所轄縣(市、區)政府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情況的投訴、舉報,具體受理機構為嘉興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系電話:0573-82521263、82521262,傳真號碼:0573-82521262,通信地址:嘉興市廣場路1號,市行政中心3號樓501室,郵政編碼:314050;也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http://zxts.zjzwfw.gov.cn/wsdt.do?method=sunshine&areacode=330400)上進行投訴和舉報。
(三)申請人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務公開處)進行投訴、舉報。
(四)申請人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docx
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