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興市公安局委員會文件
嘉公黨發〔202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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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興市公安局委員會
關于徐大武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縣(市、區)公安(分)局黨委,市局機關各黨組織:
經研究決定:
徐大武同志任嘉興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免去其嘉興市公安局干部處副處長職務;
胡斌同志任嘉興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政治委員,免去其嘉興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副支隊長職務;
曹凱明同志任嘉興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政治委員,免去其嘉興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副支隊長職務;
朱馭洲同志任嘉興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政治委員,免去其嘉興市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劉金振同志任嘉興市公安局法制支隊政治委員,免去其嘉興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副支隊長職務;
鄭敏同志任嘉興市看守所政治委員,免去其嘉興市公安局情指聯勤中心副主任職務;
曹云峰同志任嘉興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分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免去其嘉興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分局副局長職務;
周勤華同志任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黨委委員、副書記、政治委員,免去其嘉興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副支隊長職務。
以上同志任職試用期一年。
2021年1月18日
信息來源: 市公安局